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010-60868695
当前位置: 首页>>石油化工
石油化工

招标资讯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脑氧饱和度监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次数:35

招标资讯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脑氧饱和度监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L【2024】1224-069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脑氧饱和度监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预算控制金额2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1标段,采购脑氧饱和度监测仪1台。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实施地点: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2年,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应提供产品相关资质证明。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cg1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18515894839   13292191096 

邮箱:zbcg1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