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人为通榆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
2.2项目编号:CFDGS-JLFW25004
2.3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分项 | 总计 | ||||
1 | CFDGS-JLFW25004-1 |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规划设计 | 对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 45.65 | 45.65 |
2 | CFDGS-JLFW25004-2 |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规划核实、定位验线 | 规划核实:对本项目现状测绘,并编制(报告名称)竣工核实报告或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 25.61 | 54.08 |
定位验线: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建筑物放线,并编制建设工程定位放线测量报告(定位放线报告)。 | 28.47 | ||||
3 | CFDGS-JLFW25004-3 |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规划测绘、土地测绘 | 规划测绘:对本项目用地现状测绘,并出具项目现状图。 | 28.15 | 49.26 |
土地测绘:项目宗地图。 | 21.11 | ||||
4 | CFDGS-JLFW25004-4 |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水土报告编制、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水土报告编制:方案编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最终取得方案批复。 | 16.46 | 40.22 |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对于方案已落实、未落实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补充设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取得后续设计报备回执。 | 11.66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在施工结束后编制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最终取得验收报备回执。 | 12.10 | ||||
5 | CFDGS-JLFW25004-5 |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 | 水土保持监测: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进行全过程监测,并编制监测总结报告。 | 11.66 | 23.32 |
水土保持监理: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进行全过程监理,并编制监理总结报告。 | 11.66 | ||||
6 | CFDGS-JLFW25004-6 |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工程测绘 | 地形图测绘,项目采用1:500比例尺,国家2000坐标系统。 | 12.32 | 12.32 |
7 | CFDGS-JLFW25004-7 |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机构选择-选址论证报告 | 含有规划选址与节地专章,编制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组织专家评审,符合规划,节约土地等相关要求。 | 16.8 | 16.8 |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成果文件完成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白城市通榆县。
2.6服务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规划设计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规划核实、定位验线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证书。
规划测绘、土地测绘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证书。
工程测绘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证书。
选址论证报告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均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证书。
3.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
3.5财务要求: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响应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潜在供应商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如需);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